一、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上账建卡,分室保管使用,定期检查维护,做到账物卡相符。
二、使用仪器设备相对独立,建立设备账,每台仪器都必须建立档案(包括使用说明、技术资料、使用日志等)。使用日志记录该仪器的使用、故障、维修情况,以便统一掌握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更新和添置须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由实验室会议研究制订设备购置计划,由主任签字报院系批准。购置仪器必须充分调研、论证择其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者签订购置合同。
四、新到仪器设备的验收需经本室两人以上共同测试,达到质量指标者填写验收报告后可通知财务处付款,同时由主管设备者制卡建账投入使用,在验收期间,仪器以及附件、资料一律不外借。
五、实验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借用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报系审批后,履行借用手续,仪器设备借出前后必须进行验收。本系外室教学需要借用仪器者需经主任批准,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六、使用仪器必须按操作规则操作,并填写仪器使用日志,对违反操作规则造成仪器损坏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七、仪器设备主要器件损坏无修复价值或属淘汰产品者由室报系及报学校设备部门申请报废,对已报废仪器的器件可作备用配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