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教学管理,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根据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含课程开出及考核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研室、实验室活动开展情况等;
2.考试工作。本学期教考分离工作执行情况、试卷命题、考试组织、阅卷与质量评价以及成绩上报与材料归档;
3.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2024届毕业生自主实习和集中实习工作安排,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选题及“校企双导师制”情况等;
4.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总结本学期教学督导、听课、学生信息员工作开展,教学检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2024年1月9日至17日,各学院成立期末教学检查自查工作组,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
2.学校抽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准备
1.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撰写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见附件)并梳理相关支撑材料。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1月17日前报质评处。
2.学校检查专家组撰写检查工作报告报质评处。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对照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全面梳理各项工作,真实客观撰写自评报告,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并实施,以切实提高教学规范,提升教学质量。
2.专家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如实反映各学院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附件:港澳公式497799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docx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