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教职员工电动车校园车牌升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浏览次数: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校园电动车治理工作安排,拟对学校教职员工电动车校园车牌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条件

已成功申领第一代校园车牌且校园车牌在有效期内的教职工(含住校教职工亲属)及在校服务企业员工两轮电动车。

二、具体安排

(一)时间

1.12月12日(周四)09:00-11:30,14:00-17:00;

2.12月13日(周五)08:30-11:30,14:00-17:00。

(二)地点:老行政楼一楼大厅

三、工作流程

(一)车辆及校园车牌信息查验;

(二)查验通过后,现场签署《港澳公式497799校园电动车安全行驶、充电与停放承诺书》(现场发放,一式两份);

(三)升级并安装校园车牌。

四、其他事项

(一)车辆使用人须随装有第一代校园车牌在有效期内的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校园车牌升级不收取任何费用;升级后的车辆校园车牌有效期不变。

(二)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在集中办理时间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现场办理或后期自行前往学校图书馆一楼112室办理车辆校园车牌升级手续。

(三)本次升级工作完成后,拟于2024年12月16日拆除校门入口非机动车道第一代校园车牌识别设备,届时校园车牌未升级的电动车将无法通过识别进入校园。

(四)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保卫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