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国庆节学校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3342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现将2024年国庆节学校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调上10月4日(星期五)的课;10月1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调上10月7日(星期一)的课

二、作息时间调整

10月8日起,学校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上班上课时间不变;下午上课开始时间为14:00,办公时间为14:00-17:00;晚间上课开始时间为18:30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聚焦消防安全、食品与卫生安全、溺水、交通事故、反诈防骗、防灾减灾等领域,通过主题班会、教职工例会等方式,假期前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宣传教育。广大师生要合理规划出行安排,确保人身安全,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国庆节假期。

(二)压实管理职责,筑牢安全防线。各单位要动态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抓好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落实等关键环节。学生处要做好假期学生外出管理,密切家校联系,互通学生离校返校信息,共同做好安全提醒。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校园巡逻巡查,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后勤处要加强宿舍、食堂、快递安全管理,做好假期在校学生服务保障。教务处、科研处要严格实验室和危化品安全管理。宣传部、信息化处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三)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假期学校实行领导带班、从机关部门抽调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校级总值班(24小时值班)。办公室、保卫处、后勤处和二级学院要落实值班安排,并于9月27日前报送至办公室综合科。所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校到岗,严禁擅离职守,不脱岗、不漏岗,切实履行值班职责。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假期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按要求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请销假管理规定,并保持通信畅通。

放假期间,学校总值班电话:0551-82361402(8:00~18:00); 0551-82355110(18:00~次日8:00)。


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