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2022年度获奖情况统计和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2浏览次数:2298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2022年学生参加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的获奖情况,并做好2023年竞赛项目申请工作,根据《港澳公式497799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53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奖统计工作

1)港澳公式4977992022年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情况统计工作

学校对在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视获奖情况分别给予相应奖励,标准按照办法要求。

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填报《港澳公式4977992022年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省级以上)获奖一览表》(附件1),并提供获奖证书电子版(或获奖通知),已完成竞赛暂未拿到获奖证书的应标注。另同一项目既获省奖又获国奖,均需统计。本年度参赛暂未颁奖计入下一年度统计。

2)港澳公式4977992022年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工作量补助统计工作

学校对参与竞赛指导和培训的教师给予工作量补贴,指导和培训工作量不计入个人教学工作量,按30元/课时执行。补助工作量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各承办单位负责统一报送工作量补助,以赛事项目为单位,填报《港澳公式4977992022年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工作量补助一览表》(附件2)(以《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附件3)中的竞赛项目为准)。

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奖奖励、竞赛指导工作量补助,经领导组办公室复审,报领导组审核同意后统一发放。

二、2023年度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工作

学校对竞赛实行项目制管理,由承办单位经申报后审批确定,未申报赛事学校原则上不予经费支持。列入目录的A、B 类竞赛项目由学校专项经费支持,列入目录的 C、D 类竞赛经费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未列入目录的竞赛,原则上不予支持参赛及指导等费用,特殊情况(一般须有竞赛组织部门颁布的文件)需向领导组办公室申请,经领导组同意后可补充列入本年度目录。

请各承办单位填报《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附件4),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是否需要校级选拔赛及奖项设置等),细化经费预算、明确预期成绩等,经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1.港澳公式4977992022年度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港澳公式4977992022年度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工作量补助统计,“应统尽统”,不再补报。

2.材料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档连同获奖证书等,请以承办单位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教务处许小兵电子政务。

3.《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度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和具体实施方案,纸质经承办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许小兵电子政务。

4.上述材料请于12月15日(周四)下班前完成报送,联系电话:82361419

特此通知。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2022年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省级及以上)获奖一览表.xls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2022年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工作量补助一览表.xlsx

附件3: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xlsx

附件4:港澳公式4977992023年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5:《港澳公式497799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53 号).pdf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