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和备案制课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0浏览次数:2371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把握教学改革与建设动态,结合项目管理需要,现就做好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1.历年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含校级备案制课程)

2.2019年以来实行备案制且未结项的校级课程类建设项目(含一流课程)。

二、检查验收类型与内容

(一)检查验收类型

本次检查验收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其中,所有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到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详见附件1)。检查验收依据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建设任务书和结项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等组织实施。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1.对应项目建设目标与任务,整体执行情况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及其成效,以及创新特色做法等。

3.项目建设取得的实质性成果、可供推广应用的经验以

及起到的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验收工作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验收要求,结合项目具体建设情况认真填写进展或结项报告,真实反映建设过程及其成果。

(二)因各种原因尚未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的各类项目,可申请项目延期,并认真填报延期结项申请书;已到期不结项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往年申请延期但本次到期不予结项的项目,均做撤项处理。

(三)2019年以来实施备案制的校级课程类项目,本次组织备案验收。若不参加验收,可保留备案资格至2023年12月,逾期仍不进行验收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检查验收材料

1.阶段性检查类项目。需提交《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附件3)及支撑材料。

2.结项验收类项目。需分类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所有项目(除教学研究项目外),均需提交《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及支撑材料。

2)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智慧课堂类备案制课程,需提交课程上线说明表(附件5);一流课程项目需提交相应教研论文、课程上线说明表(附件5)、两节完整的示范课视频(每节课时长不低于45分钟)。

3)教学研究项目,提交《港澳公式497799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及支撑材料;

4)申请延期项目,此类项目提交《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书》(附件7)。

一流课程项目的示范课视频直接上传至自建的课程平台网站,其余项目材料均提交到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审核

各学院对照项目检查验收名单,确认检查验收的项目信息(如有申请延期、申请撤项、提前结项等请做好备注),并于11月25日之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8)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教师填报

11月26日—12月10日,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并登陆“港澳公式497799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我的项目”界面中提交各类材料。

网址为: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80。

    首次使用该系统的教师请先用工号完成注册,并在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中查看操作手册,按要求上传材料。

(三)教务处审核

12月17日之前,教务处审核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重点围绕建设任务完成度、项目成果匹配度、过程材料真实度和项目建设有效度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检查验收要求的提交专家评审。

(四)学校验收。

12月31日前,学校采取网络评审方式组织专家验收,每个项目由不少于3名专家进行评审。

(五)结果公布

2023年1月10日之前,教务处整理专家意见,形成项目检查验收结论,并公示、发文公布。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以此进一步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后续项目建设成效。学校将根据项目检查验收结果,全面考核学院和项目团队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并在后续指标分配、项目申报立项、教研工作量核算、教学工作考核等方面充分体现。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江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51-82362277。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8.zip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