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2批次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浏览次数:1166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工作,根据《港澳公式497799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实施办法》(校字〔2017〕174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第2批次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第2批次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期满教师需填写《港澳公式497799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手册》(附件1),由教师所属学院和教务处组织考核。现将2021年度第2批次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合格考核

参加2021年度第2批次社会实践锻炼的中青年教师认真填写《港澳公式497799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手册》(附件1),附件内含考核申请表,在手册后面附上并提供实践锻炼的过程性和成果性支撑材料装订成册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会议记录、新闻照片、教科研论文、专题调研报告、方案策划或承接横向项目申报书等。由教师所属学院组织“合格”考核,教务处组织复核。

二、优秀考核

申请优秀考核的教师在合格考核的基础上,填写《港澳公式497799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优秀”考核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推荐,由教务处组织“优秀”考核。

三、相关要求

(一)教师认真填写实践锻炼工作手册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合格”考核,严格标准,不断提高教师社会实践锻炼的质量。

(三)各学院于2022年9月23日下班(周五)前将附件1和《港澳公式4977992021年度第2批次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考核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附件2和3的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黄钦,电话:82362857。


附件1:.港澳公式497799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手册(2020年修订版).docx

附件2:港澳公式497799中青年教师社实践锻炼“优秀”考核申请表.docx

附件3:港澳公式4977992021年第2批次度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锻炼考核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人事处     

     2022年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