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浏览次数:925

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继续开展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要求

1.报送内容:按照教育部统计填报要求,国资处负责基表一、基表二填报,各学院负责基表三、基表四、基表六和基表七填报,人事处负责基表五填报,教务处负责综表一填报,综表一是由基表数据经处理生成的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情况的综合报表(具体填报内容见附件);

2.统计时段:20219月1日-2022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在9月12日前,将负责的基表打包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教务处杨涛,并将纸质稿经学院/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求实楼2008室。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高校实验室管理的一项常规基础性工作。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我校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

该统计工作基础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联系人:杨涛(0551-82361175)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及填表说明.zip


务处    

2022年8月29日